防治原則包括:消除病因,控制急性發(fā)作,鞏固治療,改善肺功能,防止復發(fā),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
(1)消除病因:患者應能識別發(fā)作的早期信號,確定并避免或消除引起哮喘發(fā)作的變應原和其他非特異性刺激,去除吸煙及其他誘發(fā)因素。
(2)控制急性發(fā)作:哮喘發(fā)作時應兼顧解痙抗炎,去除氣道粘液栓,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繼發(fā)感染。
(3) 促進排痰:痰液阻塞氣道,增加氣道阻力,加重缺氧,影響到通氣和換氣的功能,并使炎性介質產生增加,肺內炎癥不易控制,進一步使氣道痙攣,因此,應重視排痰。
(4)重度哮喘的處理 :重度哮喘病情危重復雜,必須及時多方面的綜合搶救。
(5)緩解期治療:目的是鞏固療效,防止或減少復發(fā),改善肺功能,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增強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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