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yī)網 徐州衛(wèi)生信息:入夏以來,我市各地溺水事件頻發(fā)。據統計,5月1日至今,共發(fā)生溺水死亡警情5起,死亡8人。面對一個個過早凋萎的生命、一個個失兒喪女的家庭,人們不得不反思:為何溺水悲劇重復出現?
眾多市民在云龍湖游泳消暑。
溺水事件頻發(fā)
5月10日,沛縣朱寨鎮(zhèn)閻集村一在建工地水槽邊傳來一陣陣撕心裂肺的哭聲。3名小學生在玩耍時不慎滑落水槽中,2名兒童溺亡。
5月12日,銅山區(qū)兩名漁民在故黃河內撒網捕魚,不慎溺亡。
5月31日,一女子在云龍湖音樂橋上跳湖自殺,一路人實施營救,兩人均溺水死亡。
6月3日,徐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一名中學生與同學一起外出玩耍時,失足墜入湖中溺水死亡。
據了解,每年的5月至7月,由于天氣炎熱,又正值學生放假期間,成為溺水死亡事故的高發(fā)期。據市公安局風景分局統計,我市云龍湖水域近5年內共發(fā)生溺水事件51起,死亡52人,其中每年5月至7月的溺水死亡人數占到全年的一半。
溺水事件主要特點
從地點來看,溺亡事件市區(qū)主要集中在云龍湖,縣區(qū)多發(fā)生在偏僻地區(qū)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水庫等野外水域,這些水域安全設施相對薄弱或根本未設任何安全設施,大多河流、池塘沒有專人看護。
事發(fā)人群年齡偏低,死者大多數為在校學生和學齡前兒童。放假或放學后的未成年人有更多的空閑時間接觸到河流、池塘,引發(fā)溺水死亡事件的概率也相應增加。
事件原因分析
游泳溺水死亡。夏季氣溫高,游泳成為人們消暑休閑的經常性活動,因農村地區(qū)缺少規(guī)范性游泳場所,部分群眾尤其是青少年習慣選擇到河溝、池塘、水庫內戲水、游泳,這些水域下情況復雜多變,導致溺水死亡事故頻發(fā)。
失足落水死亡。在部分河道、湖泊、池塘、水庫分布較廣地區(qū),酗酒人員、精神病患者以及未成年人,在躲避行人、車輛以及玩耍過程中,易發(fā)生失足落水死亡事件。
安全事故溺水死亡,邳州、新沂、銅山等地河道、湖泊較多,捕魚、采砂等生產活動頻繁,一些漁民和采砂人員為追求利益,選擇夜間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生產作業(yè),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
自殺投水死亡,厭世人員往往選擇云龍湖等風景區(qū)投水結束生命。據統計,今年以來,云龍湖水域接報的5起溺水死亡警情,全部為自殺事件。
共同編織生命“防護網”
據業(yè)內人士分析,學生溺水頻發(fā),直接原因是安全教育不夠,更關鍵的是學生假期生活管理教育缺位。加強安全教育、防止孩子私自下水,無疑是“堵辦法”,更關鍵的要在“疏”上下功夫。
江蘇師大教授王躍平說,假期家長首先擔當起責任義務,但學校也應通過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和學生家長保持聯系,一起做好學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只有學校、家庭、社會齊抓共管,才能讓暑期安全教育不留死角,保障孩子們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有條件的學校、家庭可以組織學生到正規(guī)游泳場游泳,滿足孩子們戲水天性。
市綜治辦建議,預防和減少游泳溺水事故需要齊抓共管,堵疏結合。教育、水務、公安等部門應加強江河游泳安全管理,明確管理職責或區(qū)域,并在中小學校大力開展游泳安全知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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