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yī)網 徐州健康信息:10月21日,國家發(fā)改委對外公布重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明確了政府定價權力清單。與現行《目錄》相比,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目錄》大幅“瘦身”。其中,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定價權收歸中央。
根據新版《目錄》,特殊藥品及血液價格為中央定價項目。其中,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定價;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由國務院衛(wèi)生計生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此前,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定價權力并不在中央政府,而是由各省(區(qū)、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制定當地的血站供應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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